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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村实验学校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实施方案(暂行) (2019年4月10日一届八次教师大会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对照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文件及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实施意见》(暂行)(武教管〔2019〕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教师专项绩效奖励发放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切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绩效考核工作,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二、发放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含借调交流)教师、备案聘用教师。 三、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考核核定的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四、奖励原则 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此三项奖励的总量不低于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的50%,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搞平均分配。 五、奖励办法 考虑到与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协调衔接,以及武进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学部考核的现状,按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两学部各自总量,分学部考核发放。专项绩效分配体现“专项绩效”属性,突出三类教师的考核奖励。 (一)班主任考核奖励。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合格以上的,小学部班主任得奖励每月150元,初中部班主任得奖励每月2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 (二)超工作量教师考核奖励。 1.超工作量奖励。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武进区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的通知》规定,凡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教学工作量(周课时)超过上述“标准”上限的,计算超工作量,奖励标准为15元/节。 2.教师加班奖励。由校长室统一安排的事关学校发展的突击性工作,或各部门的非常规性工作(由工作责任人提出申请,分管中层提前与分管校领导商定工作内容、工作量),确实需要加班的(不含学生训练及比赛),按实际加班天数奖励30元/天。此项奖励不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重复计算。 3.基础工作量奖励。每学年经校长室、教导处根据工作需要商定的课务,均视为满工作量。经教导处考核,能执行学科教学常规“五认真”要求,保证常规课教学质量,享受基础工作量奖励,奖励额度随专项绩效奖励总额增加而调整。 (三)教学业绩考核奖励。 1.本大项奖励考核主要针对教学业绩优秀和辅导学生竞赛获奖。中、小学部因教学目标要求不同,目前考核标准也不统一,所以具体考核内容和操作要求各自参照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执行,中、小学部分开考核计算。 2.中学部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奖励 ⑴教学业绩考核获奖。中考学科文化科目以任教学科班级期中期末考试优秀率、平均分为为年级第一名的,每项指标每班奖励100元。具体考核计奖办法同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 ⑵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对所带社团或兴趣小组参加竞赛获得的竞赛成绩(含学科竞赛、艺体劳科技等类别)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相同,以学年累计数为基数。 ⑶本方案中教学业绩考核奖励替代原奖励性工资方案相同部分,不重复计奖。 3.小学部教师教学业绩奖励 (1)语数英主科:教学业绩考核对每学期期中调研测试、期末统一测试、学科竞赛的成绩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相同,以学年累计数为基数。 (2)专职术科:对每学期所带社团或兴趣小组参加竞赛获得的竞赛成绩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与绩效工资考核标准相同,以学年累计数为基数。 ⑶本方案中教学业绩考核奖励替代原奖励性工资方案相同部分,不重复计奖。 (四)师德考核奖励。师德按月考核,师德月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得奖励100元/次(每次考核优秀人员为教师总数的1/3左右),合格等次得奖金80元/次,全学年10个月计发。师德考核具体办法参照《常州市武进区运村实验学校教职工师德考评细则》执行。 (五)出勤考核奖励。出勤考核根据《运村实验学校教职工出勤有关规定及考核办法(修改稿)》分学期考核,全勤奖为200元/月,全年10个月计。本方案中出勤考核奖励替代原奖励性工资方案相同部分,不重复计奖。 (六)安全工作考核奖励。本条款奖励总额为本方案中其他所有考核奖励后的余额。根据教师安全责任书条款按学期进行岗位安全考核,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得基数;有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学校专项考核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形确定扣除金额。 备注:今后随着专项绩效总量的增加,各奖项的基数(或比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适当调整。 六、实施过程 1.学校成立专项绩效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杨波、顾益平,成员:全体校级领导、中层正职行政人员。工作小组,组长:杨波、顾益平,成员:全体校级领导、中层行政人员及各级部主任。 2.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方案。由校长室制定初步方案,行政会议、教师分级部讨论汇总意见,校长室商定成稿。 3.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4.召开教师大会审议通过。 七、有关问题说明 1.校级领导专项绩效奖励由武进区教育局考核发放。 2.借调人员的专项绩效奖励考核由借用单位负责,专项绩效奖励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3.退二线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以及现任中层干部按教师身份参与考核,不享受职务系数增量部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1)下列人员不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②长病休人员;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 ④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 (2)下列人员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②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③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 本工作方案经教育局批准,学校教代会(教师大会)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常州市武进区运村实验学校 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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