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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细则 一、教师规范:40分 1、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开会、学术报告会。(开会、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每缺一次扣0.5分,未请假扣1分,并扣出勤奖2元/次。)逐月公布,累计结分(10分) 2、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学校规定的工作、学习、活动纪律,违者按照相关条款处理。(10分) (1) 病、事假要履行请假手续和规定,有急事先电话请假后补上手续,凡事假要个人先调好课处理好课务工作方能准假。(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 (2) 工作时间:上午7:00~第四节课结束,下午1:00~第三节课结束。在工作时间内进出学校都必须在门卫签到簿上签到,门卫对不签到的进行记录,且要每次扣2分,每周公布。私事外出不得超过1小时,达2小时以上算半天。 (3) 班主任、行政人员早读课前到班,行政人员值日检查。班主任及行政人员迟到要主动向行政值日或年级组长说明原因。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 (4) 教师在非工作时间在校活动、体育锻炼,要遵守学校规定,违规一次扣2分。 (5) 教师使用学校电脑上网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网管要求,遵守上网规定,违者每次扣5分,并要根据具体规定执行处理。 (6) 值日老师要遵守值日老师工作规定,未到岗每次扣1分,由行政值日监督执行。 3、组织观念(10分) 教师的教学工作受教导处、年级组领导,班主任受年级组和政教处领导,每位教师必须服从学校聘用小组根据本校情况实行的聘任。担任上级规定的课职务量的工作,有意见由个人向聘用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申请。在未获得聘用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人员的1/2以上人员同意,个人意见只能保留并服从安排。 因家庭生活的特殊困难,工作时间上要求非法定以外的照顾(法定是指产妇哺乳期、婚丧的法定假期),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有条件的照顾,并对照顾范围进行公示。(凡照顾的老师不参加区级优秀教师的评选) 4、教师要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10分) (1)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受教育的权利,不能因学习成绩差而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有意侮辱学生。由于教育方式不当而造成流生,该教师要扣考核分2分,班主任和主管该年级的行政人员扣0.5分。 (2) 教师要做文明礼貌的带头人,教师在校工作、活动等行为要遵循教师的行为规范,不得违反校规、工作纪律。提倡教师在校不吸烟。在学生评议中满意率每10个百分点为2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10分,80~89为8分,70~79为6分,满意率低于60%的不得评为校级优秀。 (3) 教师不得参与赌 博,不搞第二职业,不参与家庭工业,不搞有偿家教(有偿家教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安排学生住在自己家或学生向学校检举,证据确凿),只要有群众举报,且证据确凿的,该项扣5分,并根据情节轻重,根据局对教职工纪律处分的条款,进行处分。 二、业务能力 :6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25分) (1) 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各教研组的定期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教研组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外聘专家来校培训,缺席扣5分) (2) 每人每学期上一堂校级公开课,公开课的标准:A、期初列入教研组公开课计划;B、教案;C、同教研组听课教师的评议;D、教导处或教研组长对该课的结论评价。(区级以上的公开课可以抵校级公开课) (3) 同教研组、同备课组间的相互听课不少于16节,其中该教研组有N位教师,则听校级公开课不得少于(N—1)节。听课少一节扣0.5分。 (4) 45周岁以下,上本专业课的老师都应参与教研活动,提高业务水平。每学年必须撰写一篇论文,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课题要教导处备案,论文每一学年5月底交教导处。获奖的同时交证书复印件。课题研究校级2分,区级1分,课题组负责人3分,校级论文1分,区级1分,并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5分 (5) 按照各学科常规组织教学,教学工作做到“五认真”,作业辅导课能根据教导处要求工作到位。(备课按照学校规定的备课要求,各学科教案课时数由教导处在期初公布,期末检查,缺一课时扣0.5分,各教研组每学期两次备课本检查,一次评比。优秀得5分,一般得3分。 2、师徒结对(2分) 高一级教师对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实行师徒结对,结对合同教导处备案,期初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结对方式,有师徒合同,每周相互听课不少于1节,执行不到位只得1分,未执行,不得分)。 3、教学成绩 (该项按实积分) (1) 统考科目老师,期中、期末有上级部门提供试卷,教导处组织教研组统一批卷,以平均分为标准,获得该年级第一名的考核分根据各学科规定的周课时数来量分,例:第一名,语数外:5分×班级数,物:3分×班级数,依次来推,不是第一名的是以上分值的二分之一。 年度考核分= ×(期中+期末+期中+期末) 初三年度考核分= ×(期中+期末+中考×2) (2) 上统考科目的老师若兼上非统考科目,则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教导处下达的任务,年终得考核分=周课时数×班级数× ,若非教导处安排,改上自习课,不得参与校级优秀的评选。 (3) 统考科目老师,期中、期末有上级部门提供试卷,教导处组织,教研组统一批卷,所任班级总优秀率第一得:周课时数×班级数× ,其他名次的再乘 ,即优秀率年度考核分= (期中+期末+期中+期末),计算方法与原来的规定一样,流生靠最低分参与计算。 (4) 在片以上统批中(每年度一次,若有两次,可选择最好的一次),所任班级的平均分≥片平均,年度考核加3分,若该平均分达片第1~2名的平均分,该任课教师再加3分(跨两个年级的,只以其中最高一个年级的成绩计算考核分)。在中途接班的教师,计算片的考核分的方法是:该教师的平均分 + (上学期区平均成绩 - 所接班上学期平均分)=该教师的该项考核平均分。 (5) 非统考科目专任教师和后勤组,每两年有一个固定的考核优秀名额,每4年有一个嘉奖名额,该年就不再有优秀名额。每3年给一个武进区优秀教师名额(2005年算起)。 (6) 有独立命题的能力,每学年出一份有年级组或教导处规定的试卷(每份试卷需预测平均分、优秀率)3分,若预测的平均分、优秀率都在所教班级实际±5个百分点内,则该教师加2分。 三、班主任 班主任考核分得5分,连续三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教师加2分,班主任或班集体在评优中获奖,校级优秀的班级,班主任加2分,区级优秀的班主任再加1分,常州市级优秀的班主任再加1分。每年7月份向校长室提出当班主任申请报告者得3分(当年度有效),工作由学校安排。 四、聘用、聘任 每位教师都要认真考核,考核分数是聘用、聘任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档案保存。
关于奖励加分说明 一、学生以校为单位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竞赛,或教育局通知参加的上级竞赛,一律为区级竞赛。若一次竞赛多次设奖,最高为常州市级奖励,每次奖励分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计分(例:省一个二等奖,常州市有一等奖,武进区有二等奖,只计常州市3分),省、市、区分别得考核奖励分,加分4、3、2,以局为单位参加的竞赛,依参加单位奖分。通过区级竞赛选拔后再辅导参加竞赛,根据竞赛的组织单位加分,最高省级。 二、辅导学生获奖,同一名称的竞赛,辅导老师的考核分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例:学生得常州市二等奖2个,武进市一等奖1个,只计考核分3分)。若学生有奖,又有优秀辅导员奖,两奖之间取其一,也不能重复。 三、论文。一律只对年会和教育局的论文竞赛加分,在每一个项目中只计一次最高荣誉。例:专业论文只计参加年会评比的专业论文,德育论文(教育管理论文)、电教论文三种。(校级1分+区级1分+市级1分+省级1分)最高为省级。未经逐级推荐,直接投省、国家级的论文一律为区级记分。教学设计、网页和课件制作,按同级论文计算。 四、教研组实行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每学期评选两个优秀教研组,组长得2分,组员得1分。 五、课题研究。校级2分,区级加1分,常州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加1分,每位教师只能算最高级的一个课题,不重复加分。课题组负责人加3分,没有研究实施过程不给分,课题组负责人负全责。
关于期中、期末考试奖励 期中、期末的统考科目,由区以上命题的试卷,由教导处组织统一批卷,根据老师的所任班级考试成绩的优秀率和平均分两次实行奖励。 1、所任班级的优秀率和平均分是全年级第一的任课老师,分别各得50元×班级数的奖励,如果一个年级的某门学科有三个老师以上,则获得全年级第二的任课老师分别各得30×班级数的奖励。 2、对获得年级前10名的10个学生,所在的班级任课老师给予适当奖励,由班主任安排这笔奖金。具体奖励为: 名次 |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1~2 | 60元/人 | 70元/人 | 80元/人 | 3~5 | 50元/人 | 60元/人 | 70元/人 | 6~10 | 30元/人 | 40元/人 | 50元/人 |
初三中考不参与此法,按照中考奖励意见办。 3、阅卷要坚持公正、客观,遵守阅卷和登分的要求,不弄虚作假,遵守考前教导处的约定,否则一经查实要作如下处理: (1) 取消该学科所有奖项及相关的其他奖励; (2) 负主要责任的老师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 (3) 根据情节,教研组长和负主要责任教师向教导处作检讨。
关于中考奖励的意见 一、以各班达省前中统招分数线的人数为标准。在现在中考招考的条件下,要求2005届每班2名达线。不超过2名时,各中考科目的任课教师的奖励标准是:班级达线人数 ×100元,其中,三年任课教师的分配按初一:初二:初三=2:3:5。超过2名时,班级超过的人数再增加100元/人,超过人数增加的奖励只给初三毕业年级的学科教师,不再实行2:3:5的分配形式。(关于回考生,若到统招线,奖励金奖给年级组,当在目标数以内,即10个及以内1×700元,若超过8名,则2×700元/人。在初一已编入班级的借读生,分数算到各班。) 二、所任班级优秀率和平均分是全年级第一的任课老师分别得100元×班级数,如果一个年级的某门学科有三个老师上,则获得全年级第2的任课老师分别各得60×班级数。体育中考以满分为优秀率标准。 三、在中考中得全镇中考状元的任中考科目的老师,在年度考核分中加5分,其中班主任得10分,取得校状元,中考科目老师在年度考核中加3分,班主任加6分。(老师是指在中考时担任该学科的老师,班主任是指毕业学期的班主任) 四、班主任奖励。根据中考六门学科的平均总分在校的名次给予200元和100元两个等次的奖励,5个班级前三名为200元,后两名为100元。 五、对于会考科目:上级提供试卷,教导处组织考试,成绩达区统计的平均分或及格率标准,则奖30元×班级数。 六、在中考中,该学科教师所任班级的平均分≥区平均分,得5分,所超分数是本校第1名的再加3分(中考平均分不公示则该项不计分,但享受了该项奖励加分就不享受在考核制度中〈二(3)〉的超片平均分加分条件)。
评选武进区先进教师的基本要求及评选方法 (以下九条必须同时达到) 1、 工作服从安排,不拈轻怕重,不要求法定以外的照顾。 2、 全年事假不超过一天,病假不超过五天。 3、 升旗仪式、政治学习不无故缺席(公差、函授、病假、事假期间除外)。 4、 所教学科,统考科目以平均分或优秀率计算,两学期中所任班级4次统考的校内平均优秀率名次不低于 第一名。其中,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以中考名次×2参与统计,模考不作奖励,担任两个年级的平均分或优秀率名次应≥以上名次,但只能取其一种进行计算。在片以上统批中所任班级的平均分≥片平均(区平均) 5、 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6、 统考科目的教师应有校级及校级以上的研究课题(以教导处备案为证)。 7、 自觉完成学校规定的每个教师(班主任)应完成的各项任务(例如:公开课、论文、主题班会、听课要求)。 8、 不违反师德和工作纪律,包括办公纪律。 9、 不得违反教职工考核内容中一票否决内容的评选方法。 优秀教师评选方法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1) 以考核小组为单位,学校按该小组人数的30%分配校级名额,并用收尾法取值。 (2) 在校级优秀中推荐区级优秀教师和考核优秀,在区级优秀中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区优秀、嘉奖、考核优秀名单。 (3) 总考分=考核分×0.6+票数×0.4。 (4) 优秀名单根据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有并列,以考核分高的同志为优先,若考核分也一样,则评职称的优先,职称以高中低优先,若再相同,班主任优先。 (5)在评区级优秀中,被评到的教师主动让给其他教师(让出的名额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让出老师优秀奖金学校补贴或奖金只给出让老师。 (6)在获得考核优秀资格的教师中,依考核分高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区优秀、嘉奖、考核优秀三个级别的一种。 (7)非统考科目教师必须满足除第4条的其他所有条款才能评优秀或先进(后勤组除4、5、6条外的所有条款)。
关于论文及竞赛辅导费的奖励 一、在一定范围内作经验介绍(要成稿和同级认可)。在校级以上会议介绍奖10元,片级以上奖20元,区级以上奖30元。 二、本人撰写的论文参加常州市或武进区专业年会评奖(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应与教育教学有关,且必须有稿酬单,凭稿酬单可最多得50元奖金,少于50元的可获得与稿酬相等的奖金),武进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0、 30、 20元(含优秀奖),常州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得60、50、40元,同一论文只获一次最高奖励;德育论文、电教论文同等对待。此外,获奖课件及网页、教学设计均按同级论文评奖。未经逐级评奖推荐,直接投递教育局通知的论文,最高为常州市级同等奖励。 三、辅导学生参加教育局组织并评奖的各种竞赛(由杂志社等刊物出版社组织的不在其内)的辅导老师获奖(含辅导费)标准如下: 1、以校为单位参加上级竞赛的一律作为武进区级竞赛。 2、以武进区为单位辅导,再参加竞赛按竞赛规格计奖。 3、以校为单位参加武进区级以上竞赛,一张试卷多级评奖,最高为常州市奖励,若是省级也只能作为常州市级一等奖计算。优秀奖为同级三等奖。 4、计奖办法如下: 武进区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奖300、200、150元 常州市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奖400、350、300元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奖500、450、400元 四、非学科类的学生竞赛,组织老师的获奖情况如下: 武进区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奖150、100、50元 常州市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奖200、150、100元 五、教师参加有教育局组织的基本功竞赛,上课竞赛获奖按辅导学生的同等奖(非教育系统组织的不给奖,也不计考核分)。 六、注意事项 1、高低不同层次的奖项不可兼得,只取最高奖; 2、辅导或组织学生参加竞赛的教师获奖均按获奖学生数计算; 3、以上奖励,必须在得到证件后一个月内向校长室报告,并把复印件交校长室存档,每学期期末时发奖。
关于统考科目中途调换 上课教师的测算方法
当所接班级基础差于同年级其他班级时,取上一学期被接班的两次统考的平均值(统计平均值)与该年级学科其他班级的平均值的差,为一定值。例:初一(A)班的优秀率、平均分分别是20%、75分,而该年级其他班在上学期两次统考的平均优秀率和平均分分别为23%、79分, 则:老师甲去上该班时他的统考计分方法是在计算后得分率上分别加优秀率加3个百分点,平均分上加4分来计算,作为甲教师上该班的实际统计分数参与评比,但不影响其他老师的获奖。当相加后的统计分数达到或超过已获奖教师的分数线,则也得相应奖,否则不获奖。 例如,初二(5)班在统考中的计算方法:取上学期两次统考平均分与该年级该学科其他班级平均分的差为一定值分。假如初二(5)班数学的平均分为73,而初二其他班的平均分为75,75-73=2,在中考中初二(5)班的平均分为80,则折算奖金时,初二(5)班数学的平均分为80+2=82。 关于中途调换教师的标准:学年度四次考试的平均与年级第一名的教师相差5分,学校将在条件许可下考虑调换。 根据学校现有师资情况和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原则上不再实行循环制。
关于学历进修问题的意见 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是提高教师本人素质的途径,但由于近来人事制度的改革,师资的紧缺,教师参加函授代课难以安排也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为确保学校的教学正常运转和学校的教学质量,作如下规定: 一、参加自考辅导期间的课务由教师本人负责请别教师帮助代上,教导处协助,课务落实后方可离校,参加自考辅导要持辅导通知书和课务安排意见办理请假手续。 二、现已参加函授的教师,根据教委精神函授自2001年起进校的教师学校不再负担函授经费,参加函授要凭通知和课务安排意见才能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要按事假处理(函授期间的课务及教学工作由本人请别的教师帮助代上)。 三、关于教师自动辞职问题必须增强对学生负责,对学校、社会负责的责任性。 1、 对于自动辞职教师,要求提前一个学期告知校长室,否则,学校将不会同意该教师辞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该教师自己负责。 2、 自动辞职的教师,必须对原工作的单位负责,辞职时做好各种交接手续,教学用品、用具的归还手续(调动教师也要做好教学用品、用具的归还手续)。
运村中学教工微机室使用制度 微机的使用必须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为确保使用的正常和资料的安全。 一、 讲究卫生,禁止在微机室吸烟、吃零食。 二、 使用时间:早上第一节课到下午第四节课。 三、 使用范围:全体教职工,小孩不准进入。 四、 周一至周五只能操作与教学有关的内容。 五、 任何时间不得使用学校微机打游戏。 六、 微机的使用要服从微机管理员的管理,违规一次扣师德奖10元,在教师会议上通报情况并扣考核分5分。 七、 下午作业辅导课结束,由管理员关闭微机室。 运村初级中学
关于教职工请假的规定 一、 产假: 1、晚婚、晚育、独生,产前产后共计产假135天。(生育90天,晚婚15天,难产15天,独生15天) 2、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3、产假期满,因病需要继续休养者,按病假处理。 二、 病假: 1、教职工请一天以上病假均需要就诊医院证明(医生仅有建议权)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休息、就医。 2、病假半天,无课或自己调好(教导处备案),只要向年级组长请假。 3、当月病假超过七天,不发当月目标管理奖。 4、教职工病假超过三个月和六个月,将根据工龄长短发工资。 三、 事假: 1、事假一般应严格控制,事假期间的工作,当事人应先作好安排才可到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校。 2、事假期间不发目标管理奖,事假当月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停发当月目标管理奖,全年累计超过十五天停发活工资、全年目标管理奖[武教(94)113号]。 3、请事假必须自己履行手续,有急事,应电话向学校口头请假,来校后立即补上书面请假手续。 4、教职工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不办理请假和补假手续的以旷职论处,旷职人员除扣除工资资金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及处分。 四、 进修假 教师参加函授、进修必须凭函授通知书到校长室请假,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运村中学出勤奖管理办法 为了鼓励教职工克服个人困难,出满勤,为学校的正常工作作出贡献,自觉执行纪律、为人师表,学校向每位在编教职工发出勤奖80元/月,具体发放办法: 1、 事假1天扣出勤奖10元,半天扣一半,月超过三天不发出勤奖。 2、 病假1天(病历证明或配药发票)扣出勤奖5元,半天不病历证明,无课不扣,但要履行请假手续(向年级组长请假),病假当月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不发当月出勤奖(节假日除外)。 3、 旷课一节扣出勤奖10元,旷职一天不发出勤奖,并扣年终考核分10分。 4、 年终奖金按照原来的执行,未超过规定日期以天算,扣事假10元/天,病假5元/天。 5、 在事、病假期间,学校教职工集体活动中的开会、政治学习、周一升旗仪式缺一次扣2元,但不扣考核分。 以上扣款,当月出勤奖扣完为止。 迟到、早退不得超过一节课,超过一节课,作事假半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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