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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运村实验学校 2016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及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09】30号)、《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教人【2009】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校2009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激励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建立并逐步完善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推动学校稳定和谐、科学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1、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责重倾斜的原则,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稳定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结合学校历史和现状,尊重教职工意见,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全过程阳光化操作,确保学校管理的平稳过渡。 3、导向性原则,有利于教职工爱岗敬业创业绩,有利于教师成长,有利于学校发展。 三、适用时间 本办法仅适用于201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四、考核、奖励总体思路 首先,原则上按照学校原来的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有关工作津贴或奖励标准也基本不变(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对作业辅导课津贴作适当调整)。 其次,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增设若干项目再进行工作考核,并确定合理的奖励标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和标准 (一)岗位职务津贴 1、中层等职务 担任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职务,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根据不同岗位发放职务津贴(中层干部身兼数职者,职务津贴按津贴最高项计算,有第二职务的按该职务津贴的60%计加,有第三职务的按该职务津贴的30%计加)。其标准为上半年中层正职500元/月,副职为400元/月,以5个月计;下半年中层正职600元/月,副职为500元/月,以5个月计。财务出纳、团支部书记的职务津贴标准为中层副职的一半。少先队辅导员的职务津贴标准为中层副职的1/4。年级组长的职务津贴标准为100元/月。以上职务全年度津贴都按照10个月计算。教研组长的职务津贴标准按《运村中学教科研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后发放。 2、班主任津贴 其标准为500元/月,全年按照10个月计算。 (二)工作量津贴 1、课时津贴:按教师实际任课时数以及教案数发放,发放标准为原标准不变,且与出勤情况挂钩。该项津贴已由教导处按月计算公示后交会计处汇总。 2、作业辅导课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3元/节,原则上仍按翻一翻计发。但考虑诸多因素,翻一翻计算津贴的作业辅导课节数严格按照法定课程计划规定的周课时数计,该部分津贴由教导处重新统一计算。 3、非教学人员工作津贴为160元/月。 4、出勤奖:所有教职工享受出勤奖16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发。此项奖励对照《运村初中教职工出勤考核细则》(2010年修订)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该项津贴已由校长室按月计算公示后交会计室汇总。 5、值日津贴:以10元/天计,按值日实际天数计算。 6、加班补贴:节假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由校长室指定人员到校加班,按实际天数发放该项补贴,以30元/天计发。 7、相关人员其他工作津贴 序号 | 人员 | 工作内容 | 津贴数额 | 1 | 徐 辉 | 演播室管理、教师电脑房管理、上半年网管,专用室搬迁整理 | 8元/周×21+30+500=698 | 2 | 徐直能 | 体育器械管理,专用室搬迁整理 | 100元/学期×1+30=130 | 3 | 徐亚明 | 水电维修 | 150元/学期×1=150 | 4 | 谈、徐 | 上半年课间操;下半年大课间 | 150元/学期×1.5×2=450 | 5 | 谈、徐 | 运动队暑期训练费 | 1590+1590=3180 | 6 | 许海霞 | 图书室管理,专用室搬迁整理 | 100/学期×1+30=130 | 7 | 张 维 | 宣传工作;医务室; | 100×1+30+500=630 | 8 | 徐芳萍 | 档案管理 | 100×2=200 | 9 |
| 合计 | 556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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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础工作量津贴:教职工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均可得该项津贴。其标准视工作量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所占比例而定,平均发放。 (三)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优秀个人奖:教职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人员每人得奖金300元;获校级优秀的每人得奖金200元。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人员,在享受有关方面一次性奖励之后,不再进行奖励。 2、优秀班主任奖:根据本校现有的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对全体班主任进行考核,评出每学期优秀班主任,名额为总班级数的50%(有尾数进一)。奖励标准为每学年200元/人。(此项奖励暂不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支出,由“树人奖”列支。) 3、学校集体荣誉奖:其标准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分配情况而定,教职工平均发放。 4、学校安全奖:其标准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分配情况而定,教职工平均发放。 (四)工作质量奖 1、教学质量奖:根据学校现有“关于期中、期末考试奖励意见”、“关于中考奖励的意见”发放该项奖金。教导处已经测算好,并经公示。 2、教科研成果奖:根据学校现有“关于论文及竞赛辅导费的奖励”办法,按学期统计后按年度发放。 3、学生辅导奖:根据学校现有“关于论文及竞赛辅导费的奖励”办法,按学期统计后按年度发放。 (五)继续教育奖 其标准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分配情况而定,教职工平均发放。 (六)教科研工作奖 由教导处按《运村中学教科研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后发放。 六、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校正职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6倍提取,由区教育局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发放。不再享受校内其他工作津贴。 2、党支部书记按退居二线正职领导津贴标准发放,标准原则上为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3倍。 3、副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在学校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标准原则上为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4倍。不再享受校内其他工作津贴。 七、其他 1、2016年已发各类津(补)贴,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实后从总额中扣除。(如经上级核实,“树人奖”必须列入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则该项奖金列入本办法的工作质量奖支出)。 2、单向进入本单位的轮岗交流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另定。 3、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本办法经教职工大会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2016年元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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