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会之窗 >>  组织建设
 
运村实验学校工会考评制度
 
本信息由 本站编辑 于 01-13 00:00 发布 共次访问
 
 

运村实验学校工会考评制度

    为推动工会富有成效地开展好每项工作,并对工会工作进行合理、规范地考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工会每年召开教职式代表大会至少一次,应积极主动负责学校职代会日常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大会决议。

二、做好教职工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职业技能教育。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

四、组织教职工每年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至少两次,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和表彰。

五、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协助和监督行政办好教职工福利事业,每两年应组织教工体检一次。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每年至少三次,办好学校的文化、体育事业,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七、每年都要及时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工会委员和女工委工作,随时反思工作得失,做好工作总结。

八、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应随进向职工公示。

九、积极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对伤病、生活特困的教职工和职工家属去世要主动组织慰问。

十、要承办好上级工会组织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顶部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